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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系列报道(34)阜宁县罗桥镇富群植保专业合作社
已阅读次:1226   发布日期:2015-6-16
诚信企业文化: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以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用我们的诚心换取老百姓的放心
诚信企业社会承诺:促进农产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诚信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
质量安全诚信业绩:
阜宁县罗桥镇富群植保专业合作社建有高标准设施农业生产示范基地360亩,基地有明确边界,生产地块有统一编号,并标明基地有关信息,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合作社基地投入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生产记录档案,专人负责质量安全生产,专人负责产品质量检测,专人负责产品包装销售,所生产的产品经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后按质量等级分级销售。合作社至今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通报、曝光,目前已申报5个绿色农产品品牌,入选省绿办主办的“放心吃”网。
一、            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合作社高度重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会议,制定计划方案,并检查落实。二、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机构人员(安全员、内检员)。三、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完善合作社(基地)诚信档案,对优质农产品基地的位置、面积、品种、产量、销售区域和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按基地整理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四、加强检验检测。落实检测监管制度,合作社有速测点并委托罗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定期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收获前或收获后必检,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96%以上。一是例行检测制度。每月对基地生产的农产品检测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检样品不少于20个;二是推行农产品质量抽检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增强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三是检测结果追究制度。对超标产品,追根溯源,跟踪执法,跟踪检测,查找原因,督促基地整改提高。五、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投入品有专供点,实行统一采购、供应,建立农药等重点投入品购销台帐制度,坚决杜绝国家禁用的农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上使用。六、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标准体系。一是明确产品标准体系,确保技术人员、农户对产品质量标准了解;二是健全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生产档案;三是加强培训宣传,不定期组织农户参加培训,确保每个农户都有技术标准资料。
 
主要产品:樱桃番茄、黄瓜、辣椒、茄子、马铃薯、西瓜、南瓜、丝瓜
法人姓名:余为国
联系电话:13912572109
联系地址:阜宁县罗桥镇东凤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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